![]() |
第三章 执行仪表 |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气动、电动、液动执行机构,气动、电动调节阀,自力式调节阀,伺服放大器和执行机构附件的安装与调试,气源缓冲罐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支架制作安装。 2.工业管道或设备上仪表用法兰焊接、插座焊接及开孔等。 3.管道上调节阀、电磁阀本体安装,短管装拆及调节阀研磨。 4.液动执行机构解体、清洗、油泵检查、电机干燥。 5.调节阀试压、泄漏量试验。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执行机构安装不包括与其配套的封门、挡板或阀门的安装;执行机构或调节阀需另外配置部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时,部件安装执行定额相应项目。 2.电动和气动调节阀调试按成套供货考虑,与其配套已安装的阀门定位器、电磁阀不得另行计算。 3.执行机构、调节阀附件为散装供货时,执行定额调节阀附件安装、调试项目。 4.在线阀门检查接线、调试项目,适用于工艺单元(撬块)配套的控制阀接线及在线调试。 5.自力式调节阀配合安装执行气动薄膜调节阀安装项目。 6.调节阀试压及泄漏量试验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的阀门试压项目,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执行机构、调节阀、附件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2.气源缓冲罐安装按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