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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属储罐预制安装 |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拱顶、浮顶、内浮顶金属油罐、低温双层拱顶罐及储罐附件的预制安装、储罐附件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钢卷板的开卷与平直。 2.油罐内、外部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3.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 4.附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5.焊缝的预热、后热和焊后局部热处理。 6.储罐原材料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7.储罐标定费用。 8.产品试板制作及检验试验费用。 9.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10.水压试验时储罐基础沉降观测。 11.罐体试压试验及浮顶罐升降试验用临时管线的敷设与拆除以及材料的摊销,以实际发生另计。 12.罐体试压试验及浮顶罐升降试验用及清洗用水。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金属油罐预制安装项目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包括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一个工地只建造一座油罐时,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2.油罐水压试验是按同容量的两座(包括两座)以上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3.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执行拱顶油罐水压试验定额项目,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4.油罐密封、附件(包括孔颈或加强板)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 5.油罐预制安装定额项目中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执行第七章相应定额项目。 6.不锈钢油罐的配件(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安装执行碳钢油罐配件安装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30。 7.金属储罐本体预制安装中未列主材用量,执行定额时,型钢、钢板、钢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供应条件,按设计施工图或现场实际配板图所列净重量,依据下表所列主材损耗率另行计算主材用量。
8.浮顶油罐(自动焊)底板板幅调整 油罐底板预制安装项目中,每块中幅板规格按下表尺寸取定;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表中取定尺寸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如周长减少,定额基价增加;如周长增加,定额基价减少;边缘板板幅变化不调整。
9.浮顶油罐(自动焊)壁板板幅调整:油罐壁板预制安装项目中壁板规格和数量按下表尺寸取定;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下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节数、张数增加,定额基价增加;节数、张数减少,定额基价减少。
10.浮顶油罐(5万立方米以上)预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罐底圈带接管壁板的整体热处理。 11.浮顶油罐附件DN500导向管、量油管制作安装,定额包括量油管、导波管、平均温度计管的制作安装;拱顶罐、内浮顶罐导向管、量油管制作安装执行浮顶罐相应定额项目。 12.储罐焊接时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中取定的焊接材料不同时,可按实调整焊接材料单价。 13.储罐的胎具未包括在罐本体预制安装定额内;胎具均按重复使用考虑,每套胎具的制作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提供胎具的参考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时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次。胎具周转使用次数见下表:
5万立方米以上(含5万立方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和拆除,发生时按实际价格计取;1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和拆除执行1万立方米的定额子目。低温罐施工中发生的其他施工胎具制作、安装及拆除,执行金属油罐相应子目。 14.金属油罐预制安装中预制和安装的人工费、辅材费、机具费比例见下表:
15.复合钢材质金属储罐预制安装执行不锈钢储罐预制安装定额项目,焊接材料单价按实调整。 16.低温双层拱顶罐使用定额其他有关规定: (1)罐内吊顶、吊杆及附件按装配式铝吊顶成品供货编制,包含吊杆、吊顶人孔、料孔、通气孔、套管及补强板; (2)梯子、平台执行第六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相应项目,其中不锈钢焊接结构安装时,执行碳钢安装相应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0; (3)罐体人孔、料孔及配套补强圈按成品到货编制,接管、套管及配套补强圈按现场加工制作编制; (4)接管及套管材质按不锈钢钢管(卷管)、碳钢补强圈考虑;碳钢接管、套管执行定额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80; (5)20万立方米低温双层拱顶罐执行22万立方米低温双层拱顶罐相应定额子目,其中水压、气压试验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90; (6)1000、3000、20000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按照外罐碳钢、内罐不锈钢编制;3万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按照外罐、内罐均为不锈钢编制;16万立方米及以上大型低温罐按照外罐钢筋混凝土、内罐9%Ni钢编制; (7)1000、3000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接管套管预制安装执行2万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相应定额; (8)施工场地临时路基及临时大门洞入口坡道处理费用另计。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预制安装 1.金属油罐预制安装根据油罐种类、形式、容量,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2.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底板、壁板、顶板(浮顶、碳钢制内浮顶及网壳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本体上的垫板、补强板的金属重量; 3.低温双层拱顶罐预制安装,按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4.低温双层拱顶罐工程量计算有关规定: (1)外罐衬板预埋件工程量包括:衬板预埋件、热角保护预埋件及临时门洞预埋件; (2)罐顶承压环工程量包括:承压环、承压环锚固件、承压环植焊钉;不包括承压环安装用支撑的材料重量; (3)2万、3万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内罐工程量包括:内罐底板、壁板、锚固带、加强圈;16万立方米及以上大型低温罐内罐工程量包括:内罐底板、壁板、锚固带、加强圈及预埋件; (4)2万、3万立方米双金属低温罐穹顶工程量包括:网壳、蒙皮板、吊轨、承压环及预埋件; (5)接管及套管工程量包括:植焊钉、法兰(盖)、管道、管件、支架(现场制作)、喷头、补强圈、接地板。 (二)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型号,分别以“个”、“套”、“台”、“吨”、“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储罐搅拌器安装,按照整体到货编制,散件到货组装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5。 (三)金属储罐的水压试验和浮船升降试验,按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1.胎具按储罐的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按定额规定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不得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