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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消防系统安装 |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安装。 二、管道界限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0米为界,入口设置阀门的以阀门为界。 2.水喷淋系统以雨淋阀组前的第一片法兰为界。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室外埋地消防管道执行第一章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相应定额项目。 2.水喷淋管道(钢管法兰连接)安装项目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管件、法兰主材数量按设计用量加规定损耗量计算。 3.水喷淋管道(钢管沟槽连接)安装包括直接卡箍件安装,其它沟槽管件安装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4.水喷淋管道(钢管法兰连接)安装包含法兰焊接,成品法兰管道安装时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40。 5.消火栓管道(无缝钢管焊接)安装包括管件安装,管件主材数量另行计算。 6.消火栓管道采用钢管沟槽连接时,执行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相应定额项目。 7.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水灭火系统管道安装,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8.气体灭火系统管道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时,管道及组成件安装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9.气体灭火系统按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编制,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气体灭火系统定额项目,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10.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包括装配管、泄放试验管及水力警铃出水管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安装执行管道安装相应定额项目;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安装执行其它报警装置安装定额项目。 11.水流指示器采用丝接时,执行第四章螺纹阀门相应定额项目。 12.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编制,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13.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14.集热罩安装项目,包括配备的成品支架安装。 15.落地组合式消防柜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明装)安装定额项目。 16.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包括法兰接管及弯管底座安装。 17.消防水炮及模拟末端装置安装不包括型钢底座制作安装;型钢底座制作安装执行设备支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 18.贮存装置安装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瓶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用量。 19.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 20.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等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包括充氮气,氮气消耗量另行计算。 21.泡沫发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项目不包括泡沫液充装。 22.本章安装中螺栓用量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损耗量计算。 23.立体库货架内水喷淋系统安装按每层货架组装完成后进行管道固定安装,与货架整体吊装考虑。脚手架搭拆按上述施工方式取定。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安装按设计中心线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法兰、管件及组件所占长度。 2.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集热板安装按部位、方式、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3.报警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形式,按成套产品,以“组”或“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末端试水装置安装按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5.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6.灭火器安装按形式,以“具”或“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7.消防水炮安装按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高架消防炮塔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塔体、附塔管线、水幕系统、护笼、避雷针、消防炮等安装。 8.贮存装置、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9.管网系统试验,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0.泡沫发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